關于商業三責險的賠款計算——“先限后免”還是“先免后限”?
1、對商業三責險中免賠率條款的理解
根據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中保協條款[2007]1號)“責任免除”部分第九條約定:“保險人在依據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按下列免賠率免賠:(一)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免賠率為5%,……”。該條約定的保險賠款計算方式應作如下理解:即同時符合“依據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基礎上”和“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兩個條件,再計算相應的免賠率。
即:⑴.當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金額(依據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高于賠償限額(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時:
賠款=賠償限額×(1-免賠率)
⑵.當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金額(依據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等于或低于賠償限額(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時:
賠款=應負賠償金額×(1-免賠率)
顯然,作為責任免除的免賠率部分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必須予以扣除。
2、中國保監會對免賠率條款的解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0年6月15日頒布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解釋》已經廢止的(保監發[2000]102號)16條:根據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核定賠償金額。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
賠款=賠償限額×(1-免賠率)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低于賠償限額時:
賠款=應負賠償金額×(1-免賠率)
3、其他商業保險條款對免賠率條款賠款計算方式的細化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基本條款(B款)《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中保協條款[2007]2號)第十八條就賠款計算方式進一步明確為:
“本保險按以下方法計算賠償金額:
(一)當被保險人應負賠償金額高于賠償限額時:
賠款=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二)當被保險人應負賠償金額等于或低于賠償限額時:
被保險人應負賠償金額為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超過交強險各分項限額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責任比例。”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基本條款(C款)《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中保協條款[2007]3號)第二十一條也有類似約定:
“賠款計算:
1、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 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時:
賠款=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2、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 低于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時:
賠款=(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4、結語
在被保險機動車未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情況下,⑴.當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賠償金額高于責任限額時,保險賠款計算方式為“先限后免”,即:賠款=賠償限額×(1-免賠率);⑵.當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賠償金額低于或等于責任限額時,保險賠款計算方式為“先免后限”,即:賠款=應負賠償金額×(1-免賠率)。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基本條款(A款)雖未列明保險賠款的計算方式,但有關免賠率條款的約定簡潔、凝煉,其以“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按下列免賠率免賠”的文字表述已充分概括了涉及免賠率的保險賠款計算方式。該免賠率條款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基本條款(B、C款)“賠償計算”條款約定的內涵是一致的,只是二者在語言上的表述不同而已。